关于优化艾斯博项目协同流程机制的试行办法
时间:2025-04-03

为进一步提升项目组织效率、加强跨部门协同管理、优化科研资源配置,推动我院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决定,将启动实施《艾斯博项目协同流程机制试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《办法》实施背景与目标  

近年来,随着我院科研项目数量持续增长、课题方向日益多元,原有项目运转机制已在部分流程环节中出现信息壁垒、响应不及时、职责模糊等问题。为保障科研协同工作的高效运行,提升部门之间的沟通顺畅度与执行响应力,我院拟通过流程重构、机制优化等措施,构建“统一指挥、分工明确、高效协同”的项目执行新体系。

 

二、《办法》主要内容  

《办法》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优化:  

1. 项目启动环节:明确立项前期调研、资源评估与风险研判的责任分工,建立“快速响应机制”;  

2. 流程节点重构:推行任务清单化、节点时序化,设立可追踪的动态管理看板;  

3. 协同责任界定:建立跨部门协作“责任矩阵”,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项目生命周期中的角色边界;  

4. 信息流转机制:启用统一的项目协同平台,实现信息数据的集成共享与自动同步;  

5. 绩效反馈机制:试行协同效率考核与项目闭环评估机制,与部门绩效评价联动。

 

三、试行安排与适用范围  

本《办法》将于2025年4月20日起进入试行期,试行期暂定为六个月。试行阶段将优先在技术研究部、项目管理部、国际合作组、智能分析中心等核心业务部门实施,后续根据执行反馈逐步推广至其他职能单元。

 

四、试行配套措施  

为保障试行工作的顺利推进,院内将同步启动以下配套措施:  

1. 成立“项目协同流程机制改革专项工作组”,统筹推进试行工作;  

2. 开展全员专题培训,确保全体员工了解改革内容并正确执行;  

3. 设立试行期问题反馈机制,收集各部门在实际执行中的建议与问题,及时优化完善。

 

五、有关要求  

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机制试行工作,严格按照试行方案推进,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改革专项组工作,并确保日常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对照《办法》进行落实与记录。研究院将根据试行期内的实际运行成效,进一步完善并形成正式机制。

 

请各部门于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人员指定、资料准备与试行对接工作,确保试行机制平稳启动。

 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

艾斯博运营与战略发展委员会

2025年4月3日